负责人:刘敏泽
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镇(街)教育办、中小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,对干部、教职工进行考核、调配、任免、晋升、评先工作;负责本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以及镇(街)教育办、中小学的党建党务、纪检监察、统战、离退人员及工会、妇女、计划生育工作;制定教师管理和师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教师资格认定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具体工作(含初次认定)、教师继续教育等具体工作;指导各基层工会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为教职工办实事、做好事、为广大教职工服务。